关于二级学院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8-09-21 作者:校团委 来源: 浏览次数:0
共青团南昌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南昌工学院学生会文件
团学联发〔2018〕09号
关于二级学院召开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根据《南昌工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南昌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初步定于十一月初召开。各二级学院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学院团学“双代会”)应在此前相应召开。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二级学代会的基本要求
1.二级学代会应按程序报请学院党委、校团委、南昌工学院学生会批准后召开。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南昌工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在10月25日前召开学院团学双代会,并将会议的时间、地点提前7天报告校团委,会议召开后应向其提交会议正式文件等相关材料。
2.二级学院原则上应召开团学双代会,500人以下可召开全体学生大会或学生代表大会。
3.二级学代会应于10月25日前完成召开,会期不超过一天。
二、二级学代会的主要内容
1.听取院党委对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指示;
2.听取和审议上一届分团委和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新一届分团委委员和学生会主席团;
4.二级学院认为需经过团学双代会讨论通过的相关事项
5.二级学院学生委员会、学生会换届相关工作(二级学院学生委员会、学生会新一届主席团原则上应在此次二级学代会上通过公开差额选举产生)
6.选举产生参加南昌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
南昌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217名(经资格审查后确认),列席代表若干。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选举单位的数量、各选举单位学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代表应通过民主推荐,按20%以上差额选举产生。代表的分布要体现广泛性、群众性、先进性。
三、注意事项
1、出席二级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由分团委、学生会直接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可以由团员青年和团支部、班委会推荐,也可以由分团委、学生会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代表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
2、出席南昌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二级学院“双代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校分配代表人数的20%。选举时,可以经过差额预选产生候选人,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进行差额选举。女代表一般不少于代表总额的25%。
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上一届分团委、学生会通过适当方式征求团员青年和基层组织的意见,经过充分酝酿,民主协商产生,并报南昌工学院团委、南昌工学院学生会审查同意。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4、二级学院“双代会”和第一次全委会应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选举;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为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作出是否对不足名额进行再选举的决定。
5、二级学院“双代会”的选举要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选举人的民主权利,对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情况要通过适当方式认真负责地向选举人介绍,增进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
6、新一届分团委和学生分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结果应在2018年10月27日前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7、各二级学院选出的参加南昌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应分别登记造册,于10月27日前报校团委。
8、各二级学院团学“双代会”是团员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保证二级学院团学“双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迎接南昌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南昌工学院第三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名额分配
学院 | 能车 | 财管 | 传设 | 基础 | 马院 | 民院 | 人智 | 人居 | 商贸 | 体育 |
名额 | 23 | 38 | 21 | 5 | 10 | 11 | 38 | 33 | 32 | 7 |
共青团南昌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印发
共青团南昌工学院委员会 2018年9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