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关于 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的年度报告
2018-10-31 作者:testing 来源: 浏览次数:0
为深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遵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要求,南昌工学院依据校内各单位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包括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整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度,全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贯彻《条例》和《办法》的精神,认真落实《清单》要求,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做好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力求办学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有力保障了社会大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教育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得到有效提升。
1.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我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办、宣传部负责信息公开的统筹和组织。专门成立了副处级行政单位新媒体中心,任命了专职干部,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网上公开工作。
2.大力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学校出台了《关于印发<南昌工学院信息报送制度>的意见》(南工字〔2014〕18号),为做好工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南工字〔2014〕102号),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建设。
3.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对照《清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在整合原有资源基础上,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优化升级。学校将学校官网作为信息公开的主窗口,设置了校务公开栏,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优势和作用。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我校充分利用网站、学生信息查询系统、OA自动化办公系统、教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图书管理系统、校园一卡通服务系统、网上报修系统、新闻媒体关注、校报、宣传栏、LED屏、校园广播、校园视频等多种渠道,将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并接受监督。
1.通过学校官网主窗口公开情况。公开内容涵盖学校概况、重大改革决策、教学管理、科研管理、公示干部任命、奖励奖项、项目申请、工程投标等。学校官网2017-2018学年“最新公告”(http://www.ncgxy.com/xinwenzhongxin/zuixingonggao/)栏目公开信息146条;通过学校OA办公系统发布学校各类文件共计379份;通过官方微博发布信息1023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920条。
2.通过报纸、公开栏、汇编等常规渠道公开信息情况。编印《南昌工学院校报》4期,《赣江论坛(南昌工学院学报)》4期,在学校范围内分发;校务公开栏9期,发布学校重要决策、人事任命等相关文件;印制《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政策法规汇编》等材料,分发到全校各单位部门。
3.通过纪要、决策等文件公开情况。定期召开董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教育教学工作会议等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并及时将会议纪要、学校的重大措施决策和发生的重大事情向全校师生公开。
4.通过召开改革与发展情况通报会、全校教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校领导接待日等形式通报学校整体或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向教育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报送学校改革发展情况等形式,主动向社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公开学校改革发展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基本情况公开:包括学校名称、简介、校徽校训释义、网络校史陈列馆、现任领导、联系电话、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办学特色、管理机构、发展历程、招生就业等基本情况。
2.工作制度公开:包括学校章程、各项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相关文件、统计数据以及各部门相关工作职责、服务标准等。
3.教学管理工作公开:包括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学科专业设置、学籍管理、成绩查询、课程开设与教学计划修订等。
4.招生情况公开:包括学校各类学生招生政策、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收费标准等。
5.科研管理工作公开:包括学校科研管理规章制度、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
6.财务管理工作公开:包括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联系方式和投诉方式等。学校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系统、并建立了面向教职工的统一财务查询系统,教职工可在系统中查询自己每月工薪发放详细信息。
7.人事管理工作公开:包括员工招聘、人事任免、干部提拔、公开竞聘、职称评定、业务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以及各项公示等。
8.学生管理工作公开:包括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学生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的政策、办法、结果、学生申诉途径与处理程序、结果、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等。
9.政策公开:包括《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
10.信息服务:部门电话查询、校车路线查询、电子图书、工资查询、录取信息查询、毕业证书查询、成绩查询等。
11.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学校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迅速有效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切实维护学校稳定,依据自然灾害、消防暴恐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预警信息和处置情况,责成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并将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及时向各单位通报说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学校未收到学校师生和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通过问卷调查、教代会、投诉信箱等方式征求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调查显示,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
五、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的情况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未收到针对信息公开的举报情况。
六、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虽取得长足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师生员工对于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各二级单位工作的开展情况还不够同步,部分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广泛深入。
今后,学校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针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深刻把握文件要求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信息公开工作网络的规范和完善,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对照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各部门在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上做到实时发布、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监督力度。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工会和师生员工的监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对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检查,适时通报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限期整改,对造成严重影响的,严肃追究部门及其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
详情请见附件: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南昌工学院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