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学院校内电梯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9
作者:商务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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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校内电梯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租赁)服务采购项目询价公告南昌工学院校内电梯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租赁)服务项目已确认,根据我校采购的有关规定,现将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名称:校内电梯安装智能化监测装置(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共68台载人电梯(65台载人电梯需配备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备,3台载人电梯需配备运行监测装置与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备)。 3.监控设备功能:视频监控、语音对讲、录像回放含30天视频存储,安装及调试对接南昌市96369应急救援平台。 4.租赁方式:可三年起签订合同。 5.项目要求:详见附件 6.报价要求:本次报价包含监控设备及租赁服务、普通发票税费等所有费用。 二、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三、报价及询价等有关时间和地点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5时00分止,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南昌工学院卓越楼一楼商务采购中心办公室 四、报价文件内容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报价文件连同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函密封在档案袋中。 2.报价应按招标人提供的投标响应报价函(见附件)格式要求填写并加盖印章,且不得涂改。供应商须在竞价截止时间(2025年9月15日15时00分前,逾期恕不接受)向南昌工学院卓越楼一楼商务采购中心办公室,提供响应报价函1份,报价函一律采用A4纸张打印装订好一起放入档案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骑缝公章(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中标原则 综合评标,竞争性谈判。 六、付款方式: 经甲方确认租赁服务对接无误且收到当年全额发票后, 一次性支付当年租赁服务款。 七、投标费、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需向招标人按照合同款的5%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回。 八、其他有关要求 1.密封报价档案袋外应写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等相关信息。 2.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黄老师 0791-87713769 15070890412 采购人名称:南昌工学院商务采购中心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狮子山大道9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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